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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通知 赣财农【2018】33号
时间:2020-09-27   

江西省财政厅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加快推进
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工部、农业局,各银监分局,省农业信贷担 保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根据 《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 知》(财农〔201740号)、《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关于全国农业 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财农〔20182号)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农 业信贷担保政策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1750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网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农"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建立健全全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策定位,专注农业。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要牢牢把握专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性定位,坚持专注农业、专注适度规模经营,着力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坚持全省统筹,分类分步。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及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农工部、省农业厅、江西银监局统筹指导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做好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各地农业发展状况,分步分类、有力有序地推进市县级分支机构建设,努力建成贴近主体、覆盖全省、紧密可控、运行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农工部、省 农业厅、江西银监局要做好农担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引工作,加强对各市(县、区)财政、农工部、农业、银监部门的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与省农担公司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市县分支机构建设分两步实施:一是到 2018年底,组建成立45家办事处,实现产粮大县、畜牧大县、水产养殖大县全入驻(名单详见附件)。二是到2020年底实现农担公司分支机构全省覆盖。

、主要工作

1. 加快分支机构组建运行。根据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在设区市级设立分公司、在县级设立办事处等方式建设农担公司分支机构。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地农担公司分支机构的组建运行,通过整合现有办公室,为农担公司分支机构提供办公场所。省农担公司要主动与市(县、区)财政、农工部、农业、银监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合作。

2. 强化分支机构人员力量。省农担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由省农担公司选派人员担任,并积极主动与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对接,寻求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在分支机构筹建期间,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牵头协调农工部或农业部门,指定工作人员帮助省农担公司做好分支机构组建工作。分支机构运行后,鼓励省农担公司与市(县、区)财政、农工部、农业、银监部门通过挂职锻炼或人员借用实习等形式,广泛开展人员交流,促进农担业务与财政、农业业务的有效融合,加快农担公司分支机构全面发展。

3. 明确分支机构工作职责。市(县、区)级分支机构由省农担公司统一管理,在当地财政、农工部、农业、银监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支持下,按照省农担公司的规定和授权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并做好建档立卡、项目储备、数据系统建设、政策性担保业务审核及保后服务等工作。

4. 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模式。省农担公司要积极参与实施“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加强与市(县、区)相关部门的沟通 协调,加快配备人员进入当地“财政惠农信贷通"领导小组,进一步扩大“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规模,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模 式。

5. 创新担保业务产品。省农担公司要坚持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专注于支持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动服务于当地产业项目建设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在确保担保业务符合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开发出适合各地实际、针对性强的担保业务产品,满足各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财政支农方式的重要创新和撬动 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省农担公司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担负起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财政、农工部、农业、银监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将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列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争取大力支持。各县(市、区)要通过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或县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指导委员会等形式,加强对农担公司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

2. 明确职责分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总体工作由省农担公司牵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牵头协调本级农工部、农业、银监等部门共同做好协助工作。省农担公司各分支机构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农工部、农业、银监部门的沟通,根据农担运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担保模式、创新担保产品、严控担保风险,持续推动农担机构和业务优质发展。

3. 明确工作要求。省农担公司要尽快拿出各县(市、区)分支机构组建初步思路,并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联系,建立起顺畅的分支机构组建沟通渠道。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农工部、农业、银监部门,对省农担公司提出的《分支机构建设方案》初步思路提出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对2018年计划成立的45家办事处的《分支机构建设方案》需在201811月底出台2018年底前实行挂牌运行,确保完成我省农担体系建设的第1步目标 任务。

4. 建立考评机制。省财政厅、省委农工部、省农业厅、省银监 局将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考核力度,对省农担公司的考核结果与费用奖补相挂钩。将市(县、区)支持农担公司分支机构建设、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及风险控制等情况纳入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核之中,与次年省对市 (县、区)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结果相挂钩。